国际教育学院(对外合作交流处、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合署)
院(处)长:吕嘉春教授
综合科:马晓洁、张琼
外事服务科:管小英、郑洁
留学生教育管理科:郭婧、周婷、曾祥海
办公地点:番禺校区行政楼302-304室、越秀校区体育馆604室
其工作职责范围如下:
1.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教育外事和港澳台工作的方针、政策和规定,负责起草学校外事和对港澳台工作的计划。
2. 负责学校及各院、系与境外教育机构(或其它单位)开展国际交流的组织工作,协同各部门开展对外合作交流与对港澳台地区的工作。
3. 负责学校对外宣传和外事纪律教育工作。
4. 负责学校有关长、短期外籍文教专家的聘请、接待和生活管理工作。
5. 负责学校短期(半年以下)因公出访人员护照、签证、通行证的申报及其因公出访证件的管理与保存。
6. 负责外籍来访学者、外宾的接待工作。
7. 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外事方面的保密工作。
8. 负责与境外高等院校及其他机构学术交流及合作协议的签订、审查、联络、落实及管理。
9.负责制定学校组团赴国外、港澳台地区访问、考察计划,进行对外联络,做好出访准备。负责制定学校组团赴港澳台地区访问、考察计划,进行对外联络,做好出访准备。
10. 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国外来校参观、访问的各类团组和来校讲学、任教、合作研究、参加学术交流人员的联络、接待与管理工作。
11. 会同主办单位申报、组织国际学术会议。
12. 负责留学生招生、日常管理及协调。
13.负责留学生开学报到、注册、签证、居留许可等证件办理。
14.负责留学生文体活动的组织工作。
15.负责港澳台学生的招生、相关证件的办理。
16.协助学生处、研究生处做好港澳台学生的日常管理。